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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从2019年5月20日8:30时至2019年6月20日15:30时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15:30时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位 置 |
地块面积 (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性控制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房土储[2017]12 |
白鹤镇 孙家湾村 |
用地面积8420.28㎡,可用地面积3933.66㎡ |
商服 |
40年 |
≤1.2 |
≤30% |
≥20% |
506.00 |
506.00 |
5.00 |
|
房土储[2018]28 |
红塔镇况营村 (北城工业园) |
用地面积34174.97㎡可用地面积33318.21㎡ |
工业 |
5年 |
≤1.2 |
≤50% |
10—15% |
248.00 |
248.00 |
2.00 |
|
房土储[2019]01 |
城关镇联观 社区 |
|
其他服务设施(B9) |
50年 |
≤1.2 |
≤35% |
10—15% |
900.00 |
900.00 |
5.00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在本县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未作处理的、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得房土储〔2017〕12号地块的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的商服用地详规进行建设;竞得房土储〔2018〕28号、房土储〔2018〕29号、房土储〔2018〕30号地块的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的工业用地详规进行建设;竞得房土储〔2019〕01号地块的必须按照城市规划拟定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详规进行建设。具备竞买条件的请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5:30时前,到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并报名,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者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本,并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期限内到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的银行缴付,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者,挂牌成交后7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五、挂牌报价时间
挂牌报价期限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15:30时止。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时,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竞得。
六、挂牌出让报名、报价地点: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七、摘牌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0日15:30时在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不成交;挂牌期限截止时,在摘牌仪式现场仍有人要求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的且高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3、交付土地时以现状条件随地上的构筑物交付而交付。
4、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向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或自行到现场踏勘。
5、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出 让 人: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房陵西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719-3228078
联 系 人: 杨女士(电话:13872827079)
杜女士(电话:13636158468)
竞买保证金账户:
帐 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帐 号:56646192329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县支行
帐 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17218801040012428
开户行: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帐 户: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82010000000488538
开户行: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户:房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帐 号:942006010000526677
开户行:房县邮政储蓄银行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省正平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